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十二五”规划推动长三角与珠三角生物质颗粒发展速度

据悉,“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将要增加十项指标,其中涉及新能源和节能减排的就有六个。这些指标的确立,将为我国包括生物质能发展在内的低碳经济创造极大契机。这六大指标分别是,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含氧量(COD)、氨氮量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等。其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将上升为主要的指标。根据“十二五”规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十二五”期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6%和17%。

“就节能减碳目标而言,重要的不在高低,而在于我们确定目标之后会有一系列的大规模的节能减碳政策。”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能源系统分析和市场分析室主任姜克隽表示。

据了解,这些目标的提出,都与2009年我国在气候谈判中对国际社会做出的部分承诺有关。该承诺包括,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碳强度相比2005年下降40-45%。上述可再生能源比例和节能减碳目标确定之后,那么到底该如何实现?

就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这一指标而言,根据1月15日召开的全国能源会议透露,实现这一指标一半以上需要水电来完成,另一半主要依靠风能和太阳能。就节能减碳目标的整体实现路径而言,清华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十二五”的节能减碳和“十一五”期间的实现途径并无本质区别,将继续以依靠技术节能为主、结构节能为辅的模式,预计技术节能所占的贡献比例将从“十一五”的约70%降低到“十二五”的60%左右;而结构节能所占的贡献比率将由“十一五”的约17%,上升到“十二五”的约30%。

“对结构调整而言,一方面要避免高耗能产业的过剩,另一方面要积极发展替代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这样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节能减碳的双赢。”姜克隽指出。

长三角、珠三角生物质颗粒以30%速度递增

生物质燃料是一种可再生的新能源,是利用木屑、树木枝桠材、玉米秸秆、稻秆稻壳等植物废弃物,经粉碎——混合——挤压——干燥等工艺,最后制成颗粒状燃料直接进行燃料燃烧,可间接替代煤、油、电、天然气等能源。生物质能作为第四大能源资源,在可再生能源中占有重要地位。开发生物质能既可以补充常规能源的短缺,也具有重大的环境效益。同其他生物质能源技术相比较,生物质颗粒燃料技术更容易实现大规模生产和使用。

目前,生物能源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已成为世界重大热门课题之一,受到世界各国政府与科学家的关注。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应开发研究计划,如日本的阳光计划、印度的绿色能源工程、美国的能源农场等,其中生物能源的开发利用占有相当大的份额。

国外很多生物能源技术和装置已经达到商业化应用程度,同其他生物质能源技术相比较,生物质颗粒燃料技术更容易实现大规模生产和使用。使用生物能源颗粒的方便程度可与燃气、燃油等能源媲美。以美国、瑞典和奥地利等国为例,生物能源的应用规模,分别占该国一次性能源消耗量的4%、16%和10%;在美国,生物能源发电的总装机容量已超过1MW,单机容量达10~25MW;在欧美,针对一般居民家用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及配套的高效清洁燃烧取暖炉灶已非常普及。

在国内,特别是用木屑加工成的生物质燃料,目前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发展迅猛,每年以30%的速度递增。仅东莞光华生物能源在国内的产能就达到年产2万吨。南方沿海地区率先将颗粒燃料作为清洁能源,并展现了显著的经济、环保效果。